12月14日凌晨4时许,一辆车牌号为冀T139**的大件运输车从内丘南站下道,当班收费员李军虎按规定程序对该车进行查验,经河北大件运输审验平台查询,发现该车未按审批路线行驶,不应该享受51%的费额优惠。该车自冀州南收费站上道,目的地为安徽省滁州南收费站,通行路线中不包括邢衡高速内丘南站,收费员依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费站出口实行特情车辆告知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深入推进治逃工作,完善治逃工作程序。有效制止逃交、漏交、少交通行费行为。减少收费争议,保证收费业务顺
利开展。对该车出具了《邢衡邢台分公司内丘南收费站出口特情车辆告知书》,明确告知该车因未按规定路线行驶下道,内丘南站暂按优惠政策收取通行费165元,后续将发起工单,对该车优惠的金额172元进行追缴。该车司机对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这一事实表示认同,但认为自己有大件运输证,手续齐全,不同意补缴费用。班长母小青向司机耐心细致地讲解了超限运输车辆的具体规定,取得正规手续后必须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否则无法享受优惠政策。司机听后表示了认同,在《告知书》上签字。
内丘南站为深入推进治逃工作,减少收费争议,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保证学深悟透,学以致用。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完善治逃程序,针对特情车辆向司机说明事实情况,同时出具《告知书》,按规定做好后续工作,形成闭环管理,推动治逃工作精准治理、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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