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集团公司收费稽核“四个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序开展,近日,邢衡邢台分公司在“1243”稽核工作总思路的指导下,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由收费管理部牵头,与机电管理中心和稽核管理中心共同研究制定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通道车辆及查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收费站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绿色通道车辆查验规定》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开展高速通行费减免工作。现场落实绿通车辆认定标准、判定标准,保障查验人员、查验流程、影像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绿通查验人员验货时佩戴执法记录仪,对绿通车辆查验时全程、多角度、无死角如实记录,包括查验时间、查验人员、车辆号牌、货物品种、载货容积、行驶证标注的车辆信息等,杜绝假冒绿通车辆蒙混过关。
研究制定了《弃票处理规定》。明确了弃票的定义,在收费过程中产生的弃票要加盖弃票章放入弃票箱内,由各收费站负责销毁处理,严防弃票流失和被不当利用。弃票箱钥匙由收费站指定人员管理,弃票箱应始终处于锁闭状态。弃票处理过程中由收费站安排不少于两人执行,在收费亭监控范围内进行开箱、粉碎,并作好销毁登记。
邢衡邢台分公司在四个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管理,不断提升收费稽核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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